1、在安質部長的領導下,負責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監督檢查工作。
2、負責對公司各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程、條例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協助礦領導修訂完善年度安全奮斗目標和實施計劃,負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的修訂工作。
4、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工作。
5、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協助上級部門及礦領導對重大傷亡事故及非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對其它事故負責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
6、對公司提升運輸系統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7、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安全技術培訓工作,搞好群眾安全監督工作。
8、認真做好安全生產的統計報表、總結、安全信息及數據的處理等綜合業務的管理。
9、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