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爆檢查一般規定
??????? 1、防爆電氣設備、小型電器必須有永久性的防爆標志(Exdi)、煤安標志(MA)、產品“銘牌”,無“防爆標志”、“煤安標志”為失爆,無“銘牌”為不完好。
??????? 2、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電纜的使用電壓等級不得高于其標稱電壓等級,否則視為失爆。
??????? 3、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使用的防爆磁力啟動器9#接線端接地或某種原因使防爆外殼帶電的,視為失爆。
??????? 4、利用開關控制進線裝置出入動力線的視為失爆。(但出入檢漏繼電器,控制回路電源的除外)
??????? 5、凡是防爆電氣設備不論在井下任何地點使用,都應按防爆要求進行管理。
??????? 二、防爆外殼必須有清晰的防爆標志和煤安標志,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失爆:
??????? 1、外殼有裂紋、開焊、嚴重變形的(長度超過50mm,凹凸超過5mm者)。
??????? 2、防爆外殼內有銹皮脫落(銹皮厚度達0.2mm及以上)的,油漆皮脫落較多為不完好。
??????? 3、隔爆室(腔)的觀察孔(窗)的透明板松動、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觀察窗內密封襯墊必須采用具有一定強度的金屬或金屬包敷的不燃性材料制成,襯墊的厚度不能小于2mm。當外殼凈容積不大于100cm3時,襯墊寬度不得小于9.5mm,否則視為失爆。觀察窗玻璃表面傷痕深度小于1mm為不完好,否則為失爆。
??????? 4、隔爆設備隔爆腔直接貫通、去掉防爆設備接線盒內隔爆絕緣座的,穿越隔爆腔的接線座有裂紋或晃動為失爆。
??????? 5、閉鎖裝置不全、變形損壞起不到閉鎖作用的。
??????? 三、隔爆面應保持光潔、完整、需有防銹措施。防爆結合面結構參數要符合下述規定,否則視為失爆:
??????? 1、電氣設備靜止部分隔爆結合面、操縱桿和軸及帶軸承的防爆接合面與相應外殼容積對應的最大間隙必須符合表一規定,快動門式的各接合面的最小有效長度不小于25mm。
??????? 2、隔爆接合面的平均粗糙度不得高于6.3?m.
??????? 3、隔爆面無銹蝕。(用紗布搽后,仍留有銹蝕瘢痕視為銹蝕,而只留云影不算銹蝕)。
??????? 4、用螺栓緊固的隔爆面:
??????? 1)?螺栓、彈簧墊圈必須齊全、緊固。(緊固程度以墊圈壓平為合格)。
??????? 2)?彈簧墊圈的規格必須與螺栓相適應。(偶爾出現個別彈簧墊圈斷裂或失去彈性時,檢查該處防爆間隙,若不超限,更換合格墊圈不為失爆)。
??????? 3)?螺栓與螺孔不能滑扣。(但換同徑長螺栓加螺母緊固者除外)。
??????? 4)?螺栓和不透螺孔的配合,緊固后螺栓和螺孔上剩余螺紋軸向長度應大于彈簧墊圈厚度的1.5倍,螺孔周圍及底部厚度大于3mm。
??????? 5)?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規格應一致,鋼緊固螺栓擰入螺母的深度不能小于螺栓直徑。(螺紋裸露部分一般不得超過三扣,緊固隔爆面螺栓的螺母必須上滿扣,否則為失爆。螺栓松動,無彈簧墊圈或背帽、彈簧墊不合格均為失爆。)
??????? 6)?沉孔鋼緊固螺栓深入螺孔長度應大于該螺栓的直徑,鑄鐵、銅、鋁件不小于螺栓直徑的1.5倍,如果螺孔深度不夠,則必須上滿扣。
??????? 7)?隔爆電動機斜面接線盒嚴禁反裝,否則為失爆。
??????? 5、隔爆面上,在規定長度及螺孔邊緣至隔爆面邊緣的最短有效長度范圍內的缺陷不能超過如下規定:
??????? 1)?對局部出現的直徑不大于1mm,深度不大于2mm的砂眼,在40、25、15mm的隔爆面上,每平方厘米不超過5個,10mm的隔爆面不超過2個。
??????? 2)?偶爾產生的機械傷痕,其寬度與深度不大于0.5mm,剩余無傷痕面有效防爆長度不小于規定長度的2/3。
??????? 3)?隔爆面上不得有油漆和硬雜物,否則為失爆。發現有油漆時檢查該處間隙不超過規定,無油漆的接合面長度在接合面長度不小于規定長度的2/3不為失爆。
??????? 4)?隔爆面應磷化或涂以適量的中性凡士林油等合格的防銹油(磷化后可涂凡士林油),磷面脫落并未涂防銹油為失爆。涂油應在防爆面形成一層薄膜為宜,涂油過多為不完好。
??????? 6、防爆電機
??????? 1)?電動機軸與軸孔的隔爆面在正常工作狀態下,不應產生摩擦,采用圓筒隔爆接合面時,軸與軸孔配合的最小單邊間隙必須補小于0.075mm。
??????? 2)?滾動軸承結構,軸與軸孔的最大單邊間隙,須不大于表一規定值的2/3。
??????? 3)?旋轉電機在正常工作狀態下,外風扇、風扇罩、通風孔擋板和它們的緊固零件互相間的距離最小為風扇最大直徑的1%且不小于1mm,否則為失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