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企業后勤保障供應、銷售系統的安全工負責。
2、組織制定、修訂和審批后勤保障部門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定、安全技術規程,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貫徹“五同時”原則,保證供應的原村翻蓋、設備、備品、配件等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負責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4、組織或參加后勤供銷系統上報總公司事故的調查處理。供銷系統發生上報總公司重大事故時,到總公司匯報。
5、組織后勤供銷系統的安全大檢查,落實供銷系統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6、負責后勤供銷系統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開后勤供銷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企業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8、組織后勤供銷系統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職責,每年制定后勤副礦長(副經理)年度安全工作計劃,逐條落實在當年具體工作安排中。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