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全礦管理工作,對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是事故處理的第一指揮者,對事故處理負全面責任。
2.負責認真執行煤業公司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命令、決定、通知、通報等。
3.負責對公司下達的有關安全生產決定及預防重大事故發生的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4.負責組織落實礦井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和應急救援預案。
5.負責每周召開一次礦務會議,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
6.負責每周召開一次礦務會,總結本周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教訓,具體安排下周的安全生產工作,并保證落實。
7.負責組織、領導全礦性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要組織有關副礦長及職能部門、建設單位、采取“三定表”的辦法進行處理,預期不解決要追查領導責任。
8.負責組織領導編制安全生產的年度計劃及長遠規劃,并組織實施。
9.負責組織進行各種管理制度的審定,做到分工明確,責權明確,并督促貫徹落實。
10.掌握安全生產、建設等各項管理動態,檢查督促各部門計劃措施的落實情況。
11.負責隊(組)長以上領導干部的考察任免以及人事調配工作。
12.負責全礦各種材料計劃的審核,材料使用的審批和經費管理控制工作。
13.負責組織進行各種建設工程質量驗收工作。
14.抓好工人的技術培訓,督促培訓計劃的落實,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綜合素質。
15.親臨現場,組織領導事故搶救和追查分析處理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