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 則
??????? 1.1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落實培訓責任,加大培訓力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提高職工隊伍安全技術水平,達到本質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礦井。根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國家局2005年第20號令)、《關于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加強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的指導意見》,宜興煤業特制定本制度。
??????? 1.2 充分認識煤礦安全培訓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煤礦培訓工作,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建立煤礦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是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保障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途徑。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培訓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和緊迫的戰略任務來抓,切實加強領導,抓出實效。
??????? 1.3 安全培訓遵循“管理、裝備、培訓并重”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培訓、教考分離”的原則,以人為本、依法培訓、全員參與、保證質量、突出重點、整體提升。
??????? 2. 安全培訓對象及形式
??????? 2.1 安全培訓的對象是指所有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工作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納入安全辦公會議議事日程。各級書記是安全培訓教育的第一責任者,抓好本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 2.2 安全培訓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脫產培訓與業務培訓并重,脫產培訓與業余培訓相結合。
??????? 2.3 脫產培訓包括上級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的臨時性脫產培訓,培訓對象主要包括礦井主要負責人、礦井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井下電鉗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檢查工、安全檢查工、采煤機司機和主提升司機等六大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地面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證的工種。
??????? 2.4 業余培訓的主要形式是公司組織的全員安全知識培訓和現場技能培訓,同時公司充分運用網絡教育、電化教育、遠程教育等各種現代化教育培訓手段,拓展教育的廣度和深度,實現職工全員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和職工行為規范的全面提升,并納入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范疇。
??????? 3. 培訓工作
??????? 3.1 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取得煤礦主體專業中專以上學歷,煤礦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關規定參加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 3.2 地面單位的行政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以及其他上級單位發證工種的作業人員,準入條件及培訓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 3.3 特殊工種上崗前,必須經集團公司安培中心培訓,且取得相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本崗位作業,公司安監部負責檢查落實。
??????? 3.4 新聘用人員必須按規定接受脫產培訓教育,經考試合格方可分配。井下從事作業的外包隊伍人員必須參加安全培訓。入礦后進行煤礦安全知識、企業基本制度等的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于一個月,培訓要嚴格執行汾煤辦發〔2005〕233號文件規定,職工學校負責具體培訓工作,經考試合格后方允許分配上崗。井下和地面從業人員必須與老工人簽訂師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帶領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實習四個月后,經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導下,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 3.5 對井下和地面單位的嚴重“三違”人員,必須到救護大隊進行軍事化培訓,具體要求及考核辦法見《集團公司“三違”人員培訓班培訓考核實施辦法》。嚴格開展“三違”學習班的培訓、教育和考核工作。公司“三違”人員必須進駐“三違”學習班脫產學習,時間不得少于10天,學習期間只發給生活費,學習考核合格后方可返崗工作。“三違”學習班必須有完整的培訓考核辦法,并有詳細的記錄、臺帳、培訓內容及考核試卷等,不得出現“三違”人員缺培現象。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