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外協辦公室副主任是本崗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協助主任積極抓好本部門的工作。
第2條 主任因外出或休班時,履行主任的職責。
第3條 負責本部門各種合同,協議的起草,及時整理、收集各種資料和臺賬,并嚴格保密,按時存檔。
第4條 負責收集外部信息,及時向主任和上級領導提供準確情況和信息。
第5條 立足崗位,扎實工作,自覺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適應新形勢下的外協工作。
第6條 工作中注意工作方法,嚴把政策關,確保企業的利益不受損失。
第7條 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責任追究
第8條 對于上述如有管理不到位,視情節嚴重程度,按規定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