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全面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文件和決定,協助廠長轉好區隊安全管理。
第二條 在現場組織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施工措施。
第三條 負責處理所在現場安全生產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廠長匯報。
第四條 教育職工正規操作,督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第五條 參加事故搶險,發生事故后及時向廠值班人員和調度室匯報。
第六條 經常深入現場,督促檢查上級安全指令、文件、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和施工措施以及各崗點人員職責落實情況,制止違章行為。
第七條 積極參加事故搶險、調查、分析,制定并協助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協助組織恢復生產。
第八條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九條 協助廠長抓好全面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