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全面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文件和決定。
第二條 負責本廠技術管理工作。
第三條 負責編制施工措施并督促落實。
第四條 嚴格值班制度,負責值班當日現場安全生產問題,重大問題必須及時向廠長匯報。
第五條 協助組織制定落實本廠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第六條 協助組織本廠事故隱患處理措施的落實。
第七條 協助組織落實職工安全培訓計劃,組織職工安全技術學習,教育職工正規操作,督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第八條 積極協助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現代化管理方法。
第九條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