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總工程師及通風瓦斯部長的領導下,負責本部門“一通三防”技術管理工作,并負技術責任。
2.負責貫徹落實上級下達的“一通三防”方面有關技術政策、指令、決定、規定、細則、通報和措施等,并組織實施。
3.負責把好設計關,在開采設計、技術裝備和工程施工設計中,要落實上級有關“一通三防”戰略理念,并優先滿足“一通三防”需要。
4.參與井下所有采掘作業規程和施工措施的審批,并嚴格把好“一通三防”措施審批關。
5.負責“一通三防”專業人員的技術培訓。
6.參與組織礦井“一通三防”和瓦斯綜合治理列行檢查和隱患排查,及時發現、解決和處理現場“一通三防”問題與隱患。
7.參與每月召開一次“防突”工作列會,總結上月“一通三防”工作,布置下月“一通三防”任務。
8.每天審簽重點瓦斯日報,對出現的通風、瓦斯、防突、煤塵異常,要及時參與組織研究,采取措施,及時處理。
9.負責“一通三防”科研攻關,以及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先進經驗的推廣應用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