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進工區區長是本工區的安全第一責任者,負責本工區在巷道掘進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掘進工區區長必須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掘進工區區長必須合理的組織施工,保證安全。
一、崗位職責
第一條 保證在巷道掘進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二條 協調好各掘進隊(班、組)的工作,嚴格按照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規定組織施工。
第三條 根據煤礦制定的各項工作標準、質量標準,組織掘進工作面的施工。
第四條 組織好班前會,及時安排有關工作,傳達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會議要求。
第五條 根據實際情況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問題。
第六條 合理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合理組織施工。
第七條 按規定為操作人員配齊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八條 安排掘進班組施工以前,必須為其備齊支護材料、臨時支護材料等。
第九條 負責組織制定掘進工作面各操作崗位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條 及時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排查和處理現場存在的重大問題和隱患。
第十一條 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掘進施工現場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意見。
第十二條 負責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第十三條 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業務知識學習和培訓,開展區隊安全教育,組織好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四條 組織好本工區新工人簽訂師徒合同,并監督執行。
第十五條 負責本工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第十七條 要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第十八條 組織落實掘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十九條 每班至少組織一次本工區隱患排查,及時排查安全隱患,并組織治理。
第二十條 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第二十一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