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管理人員在分工范圍內開展相關工作,對分工范圍內的工作負責,電氣管理員必須熟練掌握煤礦供電安全知識。
第1條 深入現場,準確掌握全礦的負荷變動情況。每季度編制礦井(井下)供電系統圖。
第2條 每年進行一次礦井高壓繼電保護計算;每季度進行一次井下各配電所及配電點總開關的低壓繼電保護計算,并通知和監督有關單位進行整定。
第3條 做好礦井供電設計工作,認真執行井下用電負荷審批制度。
第4條 掌握礦井用電情況,及時調整負荷。
第5條 負責井上下各場所的供電安全,不定期組織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處理,并跟蹤驗收。
第6條 及時向有關領導及單位提供供電系統圖。
第7條 負責每月下達檢漏繼電器遠點試驗通知單,月底前收回、審查后存檔。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