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副區長是負責機電班組的第一責任人,協助區長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指令及各項管理規定,組織機電班組完成本工區的生產任務。
第1條 協助區長制定機電專業生產班的規章制度并積極組織監督落實。
第2條 協助區長負責全工區的機械設備維護和電器設備保養,保證全礦井的生產用電和井上的生活用電。
第3條 協助區長管好修理廠的機械加工,用電設備的維修合格率的百分之百。
第4條 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維修計劃,組織好對生產設備安全裝置的維護和定期檢查,確保靈敏可靠,杜絕井下設備的帶病運轉和失爆。
第5條 積極參與事故分析,切實提高機電專業人員按章作業意識,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第6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