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區長的領導下,對工區安全工作負技術責任,抓好工區范圍內的質量標準化工作。
二、負責貫徹有關技術方面的法規、文件、指令、規定。
三、根據現場實際,編制作業規程、措施,并抓好現場落實。
四、對本職范圍內的“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責任。
五、采煤工作面過構造帶、初采、末采和掘進工作面過構造帶、開窩、貫通、起坡、拐彎揭煤等特殊時期,負責現場跟班,并落實安全技術措施。
六、負責本工區管轄區域范圍內事故隱患的排查并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議。
七、向技術部門提出對本職范圍內規程進行復審。
八、對本職范圍內的技術問題提出方案,經批準后負責指導施工。
九、協助區長組織每周二的安全學習,抓好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十、深入現場,每月下井不少于16次。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