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區長的領導下,協助區長抓好本區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二、協助區長抓好安全生產方法、法律、法規、煤礦“三大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現場兌現。
三、協助區長抓好管轄范圍內的“一通三防”工作,負責貫徹執行“一通三防”的有關制度、規定和措施。
四、協助區長抓好掘進工作面的頂板管理、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
五、協助區長抓好掘進工作面的質量標準化和所轄范圍的文明生產。
六、協助區長抓好管轄區域內的機電、運輸工作。
七、重點負責抓好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每月下井次數不少于20次。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