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處所有的建筑工程、裝飾工程必須按照消防技術規范進行防火設計,對新建、改擴建生產廠房、物資倉庫、油庫、辦公樓、飯店以及六層以上住宅(含六層)建筑、裝飾工程的設計圖紙必須送集團公司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審核,未經批準不得施工。五層以下(含五層)的工程建筑由本單位保衛部門進行審核,并報集團公司消防部門備案。接受集團公司消防部門的抽查或復查,工程完工后須經集團公司消防部門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準啟用。
??????? 十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方負責,但須接受處消防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查出的防患處消防監管部門有權責令整改或停工整頓。處主管部門在與施工方簽訂合同時要同時明確雙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 二十、施工方要按照中平[2011]61號文的要求,在施工前向集團消防管理部門或處消防管理部門上繳消防安全保障金,繳納標準為工程造價在100萬元以下的(含100萬元)上繳5千元至1萬元;工程造價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上繳1萬元至5萬元;工程造價在1000萬元以上的上繳5萬元至10萬元。工程竣工經檢查驗收合格后全額退還消防安全保障金。但對于施工方消防安全管理不合格仍違章建設施工的,處消防管理部門將扣除消防安全保障金,施工方需另交同等數額的消防安全保障金。
??????? 二十一、建設單位在進行大型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和召開設計初審會議時,須通知集團公司消防部門和當地消防監督管理機構參加。施工圖紙在開工前報消防部門審核。
??????? 二十二、各單位要嚴格遵守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對違反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處消防部門有權依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 二十三、凡違反建筑防火有關規定的,依照《河南省消防條例》第五章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處1萬元-10萬元罰款。
??????? 二十四、單位全年無火警、無火災事故,并且防火工作做的扎實,防火制度健全,符合消防安全“十項標準”的單位,處拿出一定數量的資金給予獎勵。
??????? 二十五、對發生火災事故的處罰。
??????? 1、發生一起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火災,對單位責任人罰款200元,對單位罰款1000元。
??????? 2、發生一起損失在1000元-10000元之間的火災,對單位責任人罰款300-500元,對單位罰款1000元-10000元。
??????? 3、發生一起損失在10000元-50000元之間的火災,對單位責任人罰款600-1000元,對單位罰款10000-50000元。
??????? 4、發生一起損失在50000元以上的火災,對單位責任人罰款2000元,對單位罰款100000元。
??????? 5、發生火災造成傷亡事故的,按集團公司安全獎懲規定執行,并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單位領導和責任人的行政、法律責任。
??????? 6、發生火災五日內不報,加罰應罰金額的10%。
??????? 二十六、對各單位的火災罰款由保衛科出具罰款通知,財務科扣款,罰款當月兌現。
??????? 二十七、處保衛科負責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要查明起火原因,核定火災損失,并提出處理意見。
??????? 二十八、本規定與集團公司規定有抵觸時按集團公司規定執行。
??????? 二十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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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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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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