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督察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決定、規定、標準等在公司的貫徹落實。
二、 協助安監局長做好公司瓦斯治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三、 協助安監局長對各礦井和職能部門的瓦斯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 參與礦井通風專業質量標準化檢查工作。
五、 參與公司瓦斯治理工作規劃、計劃、措施的審查。
六、 參與審查公司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七、 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和處理瓦斯治理的技術難題和事故隱患。
八、 積極推廣應用瓦斯治理新技術、新工藝和先進經驗。
九、 發生重大事故時,要積極參與搶救并監督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
十、 協助上級領導完成各項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