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指令、決定、規定、標準等,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做好分管業務范圍內的瓦斯防治工作。
二、 協助部長做好公司瓦斯治理的管理工作。
三、 協助部長建立完善公司瓦斯防治各項管理制度。
四、 協助部長開展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工作。
五、 參與審查各礦瓦斯防治各項工程設計。
六、 負責編制公司瓦斯治理中長期規劃。
七、 參與審查各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及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八、 協助部長定期開展礦井瓦斯治理考核及通風專業質量標準化檢查。
九、 參與礦井通風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通風、瓦斯、煤塵事故隱患及時提出合理處理意見。
十、 參加“一通三防”例會及瓦斯防治專業會議,對存在的瓦斯防治技術問題提出合理意見。
十一、 協助部長組織生產技術部人員學習業務知識,協調完成和做好瓦斯治理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
十二、 經常深入現場,及時解決和處理瓦斯治理的技術難題和事故隱患。
十三、 發生重大事故時,要積極參與搶救,并參加事故調查、分析追查和處理。
十四、 協助上級領導完成各項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