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理事故時,進入災區的救護隊員不得少于6 人,并根據事故性質的需要,攜帶必要的技術裝備。
2.救護小隊進入窒息區工作時,必須攜帶備用全面罩氧氣呼吸器和不低于18 M Pa 壓力的備用氧氣瓶2 個,以及氧氣呼吸器工具和備用袋。隊員在什么地點和時間佩用好氧氣呼吸器和脫下呼吸器休息都必須聽從小隊長的命令。
3.在井下巷道行進時,正、副小隊長走在頭尾,隊員走在正、副小隊長之間,正、副小隊長以音響信號聯系。
4.在窒息區工作時,隊員必須保持在彼此能看到和聽到音響信號的范圍內,在任何情況下嚴禁個人單獨行動,嚴禁通過口具講話,小隊長派出工作的隊員不得少于2 名。
5.在窒息區工作的隊員,都必須知道后備小隊的所在地,經常觀察自己的氧氣壓力,節約使用氧氣,不準任意使用手動補給閥。
6.小隊長要了解隊員的體質情況和氧氣呼吸器的使用情況,按規定撤退和休息。
7.搶救遇險人員時,要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線,首先將受傷、窒息的人員運到新鮮空氣地點進行急救。對于已經犧牲的人員也要陸續抬出。
8.救護隊員在災區工作一個呼吸器班后,應至少休息4h ,才能重新佩戴呼吸器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