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企業法定代表人具體抓好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2、對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3、組織、領導安全生產檢查,落實整改措施,及時解決生產中不安全的問題。
4、按權限組織調查、分析、處理傷亡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擬定改進措施并組織落實。
5、檢查安環科和生產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