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負責機電科技術管理工作,必須保證在進行安全管理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2、組織編制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計劃,保證機電管理工作的正常進行。
3、協助科長根據生產計劃,編制設備檢修計劃等,保證礦井安全生產。
4、及時對現場機電管理進行技術指導,開展好相關的工作。
5、在機電副總工程師的組織下,編制機電、運輸專業安全技術措施。
6、對機電設備的選型、進貨質量驗收等進行技術把關。
7、參與大型固定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提升鋼絲繩的試驗、檢查、探傷、測定等工作。
8、協助其他專業編制采掘工作面的配電設計和電器整定計算,保證采掘工作面供、配電的工作。
9、經常深入現場,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隱患,及時向科長匯報,提出處理意見。
10、協助機電副總工程師、機電科科長搞好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安排,并按規定及時上報。
11、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分析技術管理狀況,向科長提出具體意見。
12、負責機電、運輸設備、設施技術檔案的整理、管理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