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我礦井下生產的順利進行,保證安全設施從竣工之日起即能投入安全運行,我礦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機電科、安全科、生技科、調度室有關人員為成員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小組,負責對井下安全設施的驗收工作。
1、以下工程竣工時必須經礦安全設施驗收小組驗收:
新安裝采面、井下主要提升巷道的提升設備、防跑車設施、井下膠帶運輸機、井下煤倉、溜煤眼、井下水泵房、變電所、斜巷人車安全設施等井下重要工程的安全設施。
2、煤礦新建、改建、擴建的礦山建設工程,其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3、煤礦建設工程安全設施竣工后,礦業務部門以書面形式向山東省安全監察局魯西分局提出驗收申請。
4、安全設施驗收結束后,由參加驗收的負責人及成員簽字,實行誰簽字誰負責制度,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生產。
5、生產過程中,礦山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應不斷組織更新完善安全設施,逐步提高礦井抗災能力。
6、工作面開工前應認真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由安全生產技術部門對工作場所的安全設施及生產條件進行嚴格的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
7、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應有記錄,并存檔。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