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修工是礦山維修工的重要工種,負責礦井生產電氣設備維修工作,對所檢修的電氣設備質量負直接責任。應熟悉并掌握基本操作技能,熟悉所用設備的性能、結構、原理及維修保養和基本操作要求等,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領導,聽從分配,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
第2條 嚴格遵守《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電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規定和要求,嚴禁違章作業。
第3條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上班前不準喝酒,工作時精力充沛,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4條 設備維修,應熟悉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電鉗工具備必須的電工基礎知識,能獨立工作。
第5條 工作前要仔細檢查所用工具、儀表設備是否完好,確保完好后才能工作。
第6條 嚴禁帶電檢修設備、供電線路、并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警示牌。
第7條 維修完工的設備入庫前須經設備庫驗收,確保合格率100%,供電線路維修符合要求,布線規范合理、牢靠。
第8條 設備、管路、線路維修,按要求如實填寫維修記錄。
第9條 定期檢查使用的絕緣工具,測量儀表完好,符合標準,方可使用。
第10條 端正工作態度,提高服務質量,積極及時為一線服務。
第11條 工作完畢及時清理工作場地,清點所用工具,零件分類擺放整齊,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
第12條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第13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礦相應制度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未按《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的有關內容及有關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
2、因維修質量不高,造成設備在使用兩小時后同一故障的再次發生,延誤生產的追究維修工直接責任。
3、未嚴格堅守工作崗位,未嚴格遵守停送電制度及有關規章制度的。
4、固定在用設備檢修時必備器具不齊全的,如未隨身攜帶合格的驗電筆和常用工具、材料、停電警示牌,未按要求佩戴絕緣勞動保護的。
5、帶電檢修作業,未按要求執行停電檢修相關制度的。
6、 在處理故障后,未真正查明原因,找出故障點,用強行送電的方法查找故障的。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