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駐礦人員開展業務技術指導工作時,應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以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規定。
2、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對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進行認真審查。
3、發現重大隱患及時召開有關工程技術人員會議,從技術上分析原因,參與制定整改措施,及時解決問題。
4、必須每日審閱瓦斯、通風報表,發現問題及時制定措施進行處理。
5、參加編制、審查每年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采區采面設計、技術措施、年度計劃、長遠規劃并不斷補完善。
6、定期召開安全、技術人員會議,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與教訓,分析礦井安全狀況,并向礦長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7、協助礦長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參加每旬、月的安全文明生產及工程質量檢查,落實安全質量標準化,實現安全生產質量達標。
8、審查煤礦重大工程項目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
9、協助礦長做好安全生產技術培訓教育工作和“三違”教育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