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遵守煤礦“三大規程”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2、火藥庫值班人員,工作期間要集中精力,認真負責、持證上崗,堅守崗位,嚴格交接班制度。
3、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火藥庫內,入庫人員必須持有保衛科證明信或上級公安機關簽發的爆破物品檢查證,方可進入火藥庫。
4、對火工品系列,要按照名稱,規格逐件驗收,做好記錄,如發現名稱、品種、數量不符時,應立即查明原因,及時進行處理。
5、嚴格按照額定庫容量貯存炸藥、雷管,并隨時掌握庫內空氣、溫度、濕度符合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鼠工作。
6、負責當班計劃、實領、實耗、退庫,必須做到“四對口”、帳、卡、物“三相符”,班清日結。
7、發放火工品必須憑火工品領料單,手續齊全,嚴禁涂改。做到先進先出,輕拿輕放,數量準確。
8、對發出的每一發雷管,必須認真導通并編號到人,操作時必須輕拿輕放,謹慎、細心;防止發生意外事故。雷管導通,必須在導通室進行操作,并符合規定要求。
9、雷管拆箱必須符合規定要求,嚴禁使用鐵質工具,防止產生火花發生意外,發現雷管有異狀,及時匯報工區進行處理。
10、任何人都不準攜帶礦燈進入火藥庫內,值班人員必須把自己的礦燈放入防爆的礦燈盒內,庫房值班人員要經常打掃衛生,始終保持庫內清潔。
11、嚴格按照民爆器材信息管理系統要求程序操作,每班有專人負責。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