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工是機加工工件的重要工種。應熟悉并掌握基本操作技能,熟悉所用設備的性能、結構、原理及維修保養和基本操作要求等,熟知《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嚴格遵守本工種操作規程,確保車床安全運轉,完成本班加工任務。
第2條 嚴守工作崗位,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第3條 加強設備維護,按時注油,搞好設備清潔衛生,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能處理立即處理。
第4條 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填寫好運轉記錄。
第5條 非工作人員,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得進入機床周圍,不準亂動、亂摸車床,以防發生機床損壞和人員傷害。
第6條 發生事故,認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吸取教訓,要做好“四防”工作。
第7條 搞好安全生產,每班開車前,要開空車試車床,發現安全裝置動作不靈敏、不可靠的應及時匯報,以便及時處理。
第8條 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規定的其它安全生產職責。
二、責任追究
第9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礦相應制度處罰;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 違犯規章制度,違章操作;冒險作業的,蠻干的;
2、 未認真履行本崗位責任職責造成后果的;
3、發現本崗位職責范圍隱患不及時處理和匯報的;
4、不服從工作安排,違犯勞動紀律、培訓制度,不按規定佩戴勞保、防護用品,違犯公司及礦各項規章制度的。
5、未完成本職范圍內的工作的。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