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安全投入,提高職工待遇,調動職工安全生產積極性,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穩定發展。經經理班研究決定,對原“礦山安全津貼分配規定”做了修訂,增大覆蓋面,提高工資額,使所有在崗員工都能享受到安全工資。只要崗位作業人員能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當班作業任務,安安全全下班就能得到相應的安全工資。增加、提高安全工資,以待遇促進安全生產,最終實現班班安全、人人安全。
一、 工種分類
根據工種不同,安全工資分為四類,具體分類如下:
A類:井下鉆工、裝礦裝巖工、勾料工、安全員。
B類:井下拖拉機司機、絞車工、測風工、發放站人員、放料工、信號工、水泵工、倒罐工、擋車工、電機車司機、洞長、車間主任、修理工、電工、井下施工員(工程部),井下風機工、
井下計量員、養路工、破碎段人員、870風門工。
C類;地表空壓機工、絞車工、信號工、推罐工、電機車司機、風機工。
D類:礦山洞外過磅工、檢身工和其他工種及選礦車間人員。
二、工資標準及分配辦法
1、所有職工在安全的前提下,按實際出勤天,根據分類和核算標準進行單項考核,由分公司按月制表,人事部核實。
2、標準:
A類18.00元∕日,B類15.00元∕日,C類12.00元∕日,D類8.00元∕日。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