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進行安全生產的技術研究工作,有計劃地解決安全生產技術上的重大問題。
二、負責安全技術、勞動衛生措施項目的工藝設計和審查,解決生產施工中有關安全技術方面的問題。
三、參與安全技術方面的標準、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四、編制或修訂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條件要求。
五、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新產品試制,新工藝、新材料的采用工作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方面的要求,應盡量符合安全、衛生要求。
六、負責組織制訂新產品,新工藝的安全操作法和安全技術規程,在試生產前,要妥善采取各項安全措施,并進行安全技術指導。
七、責任目標:確保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落實到位,年度安全技術難題解決率100%,公司各項規程、施工方案等適用率100%。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