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交接班制度,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工作,確保安全生產,對當班井口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二、負責維護好下井人員的秩序,清點乘罐人數,每層罐籠不超過12人,嚴禁超員,嚴禁人貨混裝,負責放下罐門和檢查罐門是否關好。
三、有權對下井人員進行驗身檢查,監督檢查每個下井人員是否符合入井人員的管理規定。
四、對將要裝罐的各種車輛及下井設備進行嚴格檢查,嚴禁將不符合下井要求的車輛和無下井通知單的設備打下井,特種材料和大型設備必須制定專項措施,方準下井。
五、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崗、睡崗,不說與工作無關的話,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特殊情況必須暫時離開時,應和信號工聯系好,離開期間,絞車必須停止運行。
六、在提升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時刻注意罐籠運行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時及時發出停車指令。
七、負責井口房內的清理工作,保持工作場所衛生,嚴禁異物墜入井筒。
八、使用并保護好井口安全設施。上崗時要佩戴齊袖標、哨子、安全帽,著裝整齊。
九、積極參加安全培訓,學習安全知識,提高自身保安能力。遵章作業,無“三違”行為。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