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指令、文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所分管的鋼絲繩和罐籠的完好使用負責。
二、每天必須對主、副井提升繩,各主要提升上、下山的提升繩和主、副井罐籠進行一次檢查,并按要求認真填寫和填送驗繩報表,對斷絲情況和銹蝕磨損情況明確填報。每天必須對罐籠、捕繩器、扶手、罐擋、罐耳、罐簾、滑套的使用情況認真檢查一遍,負責罐籠的日常維護,保證正常提升。
三、堅守崗位,嚴守紀律。嚴格按規定驗繩、驗罐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協助做好換繩工作。
四、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杜絕“三違”。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