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每旬召開一次安全例會。
2、安全例會有區(車間)長主持,所有區(車間)領導,隊長、書記及有關管理人員參加。
3、貫徹公司、礦有關安全工作的指令、人物、要求,總結區(車間)階段性的安全生產工作,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4、研究安全有關獎罰事項。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