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帶班區長和班組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區頭面的放炮工作。
二、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為天”的思想,熟悉并掌握所使用的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關安全規定,持證上崗。
三、嚴格按《作業規程》的規定進行做炮頭、裝藥、聯線,按爆破說明書進行放炮,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堅持做到“十不裝藥”和“十不放炮”,并堅持使用好水炮泥。
四、當班的炸藥和雷管要單獨存放,不得混放,嚴格執行我礦《火工品管理若干規定》,剩余的炸藥雷管及時回交炸藥庫,嚴禁亂埋亂放或私帶上井。
五、放炮鑰匙必須由放炮員本人隨身攜帶,不得轉交他人。
六、放炮母線的長度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不能有明接頭,不能與動力線、金屬支架等接觸,應隨用隨掛。
七、放炮前要設好警戒,發出放炮信號。
八、處理拒爆時,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四十二條執行。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