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帶班區長的領導下,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對工作區域內的安全情況進行監督。
二、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對本區域的安全生產負責,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三、對區域內的生產設備、安全設施及各項制度的落實及時檢查。發現問題、隱患及時向班組長匯報,并協助進行處理。解決不了的重大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
四、遵章作業,堅持原則,抵制“三違”行為,并做到本人無“三違”。
五、對發生的事故,積極參加組織搶救,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
六、進職盡責,認真填寫記錄,接受安全培訓,按時參加安全網員例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