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通風區長的領導下,對分管項目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配合區長書記完成本區的各項任務,確保安全生產。
三、參加礦上工前會,開好當班工前會,任務分工明確,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安全不生產,對當班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四、當班必須下井,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匯報,并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排除,本人無“三違”。
五、按時參加礦組織的安全生產會議和工區組織的月度計劃總結會議。
六、認真執行礦和工區的各項管理制度。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