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礦安全目標為:實現全礦全年無死亡、無重傷、輕傷不得超過6人次。
2、為實現以上安全目標,礦分每季度為一個安全階段目標,每季度消滅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輕傷不超過1人次。
3、凡實現礦季度安全目標和全年安全目標,礦將根據每個職工對安全工作的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50元以上的獎勵。
4、若突破以上安全目標,礦將嚴肅追查處理,對相關責任者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重大事故由上級主管部門追查處理。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