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本單位的設備、設施、建(構)筑物的正常使用負主要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構)筑物維護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2、組織制定完善設備的維護、保養、點檢等規章制度,組織制訂完善生產設備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檢修規程,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組織對批準后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學習培訓教育,并督促貫徹實施。
3、制訂設備檢修計劃時,同時制訂各項安全防護設施的檢修項目,組織制訂檢修施工期間的安全措施,并檢查落實。對因檢修中安全措施不完善或不落實造成的傷亡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4、組織落實安全措施計劃,加強各種設備、設施、建(構)筑物的維護、保養、特種設備的年檢等管理工作,確保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5、督促下屬有關單位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和定期復審。對無特種作業操作證人員上崗操作發生的傷亡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6、組織各種設備、設施的專業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問題)及時整改。對因檢查不及時,致使隱患長期存在造成的傷亡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7、嚴格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參與職工傷亡事故和職工中毒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對因設備、設施、引發的傷亡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