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接受上級安全部門的業務指導,對職責范圍內因工作失誤導致的傷亡事故負責。
2、負責新職工(含實習、代培、調轉、參觀人員等)崗前安全教育和考試,對在職職工進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并做好考試、登記和上報工作。
3、根據上級規定,對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等負責統計表、審批、領取和發放,并監督勞保用品的正確使用。
4、協助領導組織修訂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細則和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負責制定完善的消防及易燃、易爆、劇毒品等要害崗位的管理制度,對因防火及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以及要害崗位的管理不嚴,造成的傷亡或損害后果負責。
6、負責充實消防器材,指導消防、爆破人員的工作,定期進行教育和培訓,做好考核工作。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