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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有效地控制作業場所和企業生產建設過程中物和環境發生事故的潛在危險因素,確保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產建設的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依據評價標準,選定合適評價方法,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
本制度適用于焦化廠正常生產活動及非正常生產活動的危險源(點)管理。
3術語與定義
3.1危險、有害因素
可能導致傷害、疾病、財產損失、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3.2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識別危險、有害因素的存在并確定其性質的過程。
3.3風險
發生特定危險事件的可能性與后果的結合
3.4風險評價
評價風險程度并確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圍的過程。
4職責
4.1安環科負責制定風險評價管理制度,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頻次、準則及工作程序,并對全廠正常生產活動及非正常生產活動的風險評價監督檢查。
4.2車間、班組(工段)負責組織開展轄區范圍內的風險評價工作。
5管理內容和要求
5.1評價目的
通過風險查找、分析和預測工程、系統、生產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預測發生事故或造成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指導危險源(點)監控和事故預防,以達到最低事故發生率、最少損失和最優的安全投資效益。
5.2評價依據
5.2.1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5.2.2設計規范、技術標準。
5.2.3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技術標準。
5.2.4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等。
5.3評價范圍
5.3.1項目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運行等階段。
5.3.2常規和非常規活動。
5.3.3事故及潛在的緊急情況。
5.3.4所有進入作業場所的人員的活動。
5.3.5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和使用過程。
5.3.6作業場所的設施、設備、車輛、安全防護用品。
5.3.7丟棄、廢氣、拆除與處置。
5.3.8企業周圍環境。
5.3.9氣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災害等。
5.4評價方法
5.4.1LEC風險評價的方法
適用于作業條件進行危險性評價,由三種與系統危險有關的因素指標之積來評價系統人員傷亡危險的大小。這三種因素是:
L---事故或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
C---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
5.4.1.1事故或危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L)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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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
分數值 |
|
完全會被意料到 |
10 |
|
相當可能 |
6 |
|
不經常,但可能 |
3 |
|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 |
1 |
|
可以設想,很不可能 |
0.5 |
|
極不可能 |
0.2 |
|
實際上不可能 |
0.1 |
5.4.1.2暴露于危險環境中的頻率(E)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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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分數值 |
|
連續暴露于潛在的危險環境 |
10 |
|
每日工作時間內暴露 |
6 |
|
每周一次或偶爾暴露 |
3 |
|
每月暴露一次 |
1 |
|
每年幾次暴露 |
0.5 |
|
非常罕見的暴露 |
0.2 |
5.4.1.3發生事故或危險事件的可能結果(C)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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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象 |
可能后果(C) |
分數值 |
|
大災難 |
多人死亡(10人以上) |
100 |
|
災難 |
數人死亡 |
40 |
|
非常嚴重 |
1人死亡 |
15 |
|
嚴重 |
嚴重傷殘 |
7 |
|
重大 |
有傷殘 |
3 |
|
輕傷 |
需救護 |
1 |
5.4.1.4危險性等級劃分(D)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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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險性指數(D) |
危險程度 |
等級 |
|
>320 |
極度危險,不能繼續作業 |
Ⅰ |
|
160—320 |
高度危險,需要整改 |
Ⅱ |
|
70—160 |
顯著危險,但現行措施能確保其安全 |
Ⅲ |
|
20—70 |
一般危險,需要注意 |
Ⅳ |
|
<20 |
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
? |
使用《風險評價表》確定三種因素不同等級的分值,用各個分值之積D來評價風險性的大小,即:D=L*E*C,D值越大,說明系統風險性越大,風險評價分值D>70的風險為重大風險。
5.4.2安全檢查表(SCL)
是系統安全工程的一種最基礎、最簡便、廣泛應用的系統危險性評價方法,用于查找系統中各種潛在的事故隱患。事先對分析對象進行詳盡分析和充分討論,依據同類企業、行業事故統計資料案例,按本項目國家、地方、行業有關標準,編制安全檢查表,以發現本項目實際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提出改進安全操作技術及措施建議。其特點是簡便易行。根據法規、標準制定檢查表,并對類比裝置進行現場(或設計文件)的檢查,可預測建設項目在運行期間可能存在的缺陷、疏漏、隱患,并原則性的提出裝置在運行期間(或工程設計、建設)應注意的問題。
5.5危險源(點)編號和標志
5.5.1編號
危險源(點)由廠部統一編號。
5.5.2標志
設立標志牌,懸掛在危險源(點)附近醒目的地方。
5.5.3標志內容
標志牌上定好名稱、編號、范圍、危害及責任者,并寫清注意事項(提示)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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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危害部位稱謂 編號:危險源(點)漢語拼音縮寫代號 范圍:危險涉及范圍 危害:可能引起的事故危害 責任者:危險部位單位負責人 注意(提示):注意事項或預防事故的主要措施 |
5.5.4標志牌的要求
形狀:左上角繪有一個警鐘的長方板
尺寸:根據危險源(點)特點而定
顏色:不同級別的危險源(點)用不同的顏色,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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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級 |
背景色 |
對比色 |
|
Ⅰ |
紅色 |
白色 |
|
Ⅱ |
綠色 |
白色 |
|
Ⅲ |
黃色 |
白色 |
|
Ⅳ |
白色 |
黑色 |
5.6風險評價頻次
各單位每年定期對作業活動、設備設施進行一次危險、危害因素辨識,做出風險評價,對非常規活動和評價范圍內的其他活動隨時進行風險評價。
5.7風險評價
5.7.1各單位建立作業活動清單和設備、設施清單,每年定期開展危險、有害因素辨識、風險評價。
5.7.2所有從業人員應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廠級評價組織應有廠領導參加;車間及評價組織應有車間負責人參加。
5.7.3各部門將識別出的危險按照LEC風險評價方法進行初步評價,建立風險評價記錄,將評價結果填入《風險評價表》,并上報安環科。
5.7.4安環科將各部門的《風險評價表》進行整理,采用現場觀察、綜合分析、交談等方式補充完善,形成全廠的《風險清單》,評價為重大風險的列入《重大風險清單》。
5.7.5風險評價應及時更新,變化情況經確認后補充到臺賬中,及時反饋到相關部門。
5.8、風險控制
5.8.1各崗位嚴格執行操作規程、規章制度、應急預案等進行風險控制。
5.8.2重大風險由廠、公司組織各相關部門通過管理方案來降低其風險或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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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