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廠內治安保衛、消防、民事調解、廠內交通的管理工作。
(2)編制或修訂本單位的消防制度及應急預案,并監督貫徹、執行。
(3)負責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工作,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防火檢查和演習。
(4)負責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購置計劃、配備、檢查、維護和管理
(5)組織火災的撲救;負責火災事故、破壞事故和廠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