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汽車運輸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相關文件之規定,按照構筑安全生產基礎防線,持續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按全生產規范化、標準、程序化目標的要求,依照修理廠鈑金、焊工崗位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制定本責任制。
(一)鈑金、焊工必須取得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焊工作業證書后方可上崗。
(二)嚴格執行《汽車運輸公司維檢修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操作;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并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發現失效及時向上級反映。
(三)工作前要將工作場地清理干凈,并認真檢查所用的工具、機具技術狀況是否良好;
(四)進行校正作業時應正確夾持、固定、牽制,并使用適合的頂桿、拉具,選擇適當的站立位置,謹防物件彈跳傷人;
(五)使用電焊機時,必須先檢查電焊機接地情況,確認無異常情況后,方可按啟動程序開動使用。
(六)電焊條要干燥、防潮,工作時應根據工作大小選擇適當的電流及焊條。電焊作業時,操作者要帶面罩及勞動保護用品。
(七)氧氣瓶、乙炔氣瓶要放置在安全位置,遠離火源,并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不得在太陽下暴曬,不得撞擊,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檢查焊槍、氣瓶、表頭、氣管是否漏氣。
(八)進行氧焊點火前,先開乙炔氣后開氧氣,熄火時先關乙炔氣閥,發生回火現象時應迅速卡緊膠管,先關乙炔氣閥再關氧氣閥。
(九)車輛進行電焊作業要拆除電瓶線;進行氧、電焊作業要準備好消防器材,遠離易燃易爆危險區域,由專人負責安全保護工作。
(十)作業完畢,應及時關閉乙炔瓶、氧氣瓶及其他電氣設備,清理工作現場,檢查有無明、暗火點,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崗。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