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公司安全、環境、衛生管理。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質量環保方針、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環境、衛生管理制度并監督落實。
(四)負責制度公司年度、月度安全環保工作計劃,明確各崗位管理職責。
(五)召開安全環保工作會議,布置、檢查、總結安全環保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環保活動。
(六)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環保檢查,發現安全環保隱患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處理并監督執行。
(七)負責工傷管理;負責勞保用品的質量監督;負責勞保用品的發放監督并建立個人勞保用品相關臺帳;負責消防器材、安全防護用具的配置及保管維護工作。
(八)負責對新進人員的一級安全環保教育,并對二、三級安全教育進行督查;日常經常對職工進行各種形式的安全環保教育。組織特殊作業人員的參加培訓取證及復審工作,并按規定建立檔案。
(九)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或修改技術方案、操作規程、反事故措施,并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對重大危險作業,親臨現場監督作業單位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
(十)參與對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對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十一)負責對外來施工隊伍的安全環保管理,根據危險作業情況安排現場監護人員,確保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對不符合安全環保條件的單位有權制止或停工限期整改。
(十二)負責生產區哉衛生監管管理和各車間的定置定位檢查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安全環保衛生責任制考核,提出獎懲建議。
(十四)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