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加強和規范車間班組安全培訓工作,提高從業安全素質,防范事故,減輕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班組級崗前教育培訓內容:
1.班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崗位職責與崗位安全責任制;
2.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各崗位生產過程中的危害因素、危險源點的辨識與防范措施;
4.本崗位的典型違章行為、典型違章行為引發的事故案例;
5.緊急自救、互救知識、應急處置能力、逃生自救能力;
6.職業危害與個人安全防護等;
三、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
(一)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的要求:
1.班組新進員工在經過車間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要進行班組級的安全教育培訓,經過考試合格的,方可上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2.對于由其它單位調入的員工在經車間轉崗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后,分配至班組的,按新進員工進行培訓教育考試,方可上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3.對于離崗一月以上人員回到崗位后,必須重新進行本崗位的相關安全規程的培訓,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4.對于違章人員必須進行待崗培訓,經過重新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后方可上崗。培訓時間不得少24學時。
(二)日常安全教育培訓的要求:
1.班組每月對所有員工進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安全操作規程培訓教育考試。
2.班組每年對所有員工進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崗位前安全培訓教育內容的培訓教育考試。
3.臨時從事非本工種作業,要由指派人進行臨時工種的安全教育,但不準從事特種作業。
4.規章制度、工藝、設備、技術發生變更后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對班組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教育。
四、班組安全培訓的組織與實施
1.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由班組長或班組兼職安全員負責組織實施。
2.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可演練、筆試、現場操作、問答等靈活多樣的形式。
3.班組應將安全培訓工作納入班組年度工作計劃,于每年1月10前將本班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報車間審核備案,以保證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的系統性。
4.班組必須建立健全從業人員的安全培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試情況。
5.各類培訓考試試卷必須注明受培訓人員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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