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確保煉鋼廠所有煤氣系統從業人員安全及煤氣設備設施的安全順行,依照分廠煤氣防護站《龍鋼煤氣防護管理職責》要求,特制定本職責。
2、職責
2.1 煉鋼廠廠長:全面負責煉鋼廠煤氣系統的工作,定期組織召開分廠煤氣工作會議,批準煤氣管理制度,對重點問題做出批示。
2.2安全主管廠長:全面負責煉鋼廠所有煤氣從業人員人身安全及各煤氣系統的安全生產運行工作。
2.3設備主管廠長:負責煉鋼廠煤氣系統設備設施的隱患整改、大中修、搶檢修、設備技術改造、煤氣設備評估、設備專業檢查、專業維護保養、材料備件組織工作。
2.4 生產組織負責人:全面協調指揮煉鋼廠煤氣系統運行過程的協調調度分配,與煉鋼廠外相關單位部門信息傳遞工作,緊急狀態下有權調用煉鋼廠區域內一切搶險所需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
2.5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煉鋼廠內的煤氣安全工作,煤氣事故應急響應預案的制定落實,煤氣防護演練培訓工作,煤氣安全專項檢查、煤氣防護救護器材管理、煤氣安全隱患督促整改工作,煤氣一類危險作業安全方案的制定監督執行工作。
2.6安全督察:全面負責當班煤氣設備設施運行工作。
2.7工藝負責人:全面負責煉鋼廠煤氣工藝工作,對涉及煤氣系統工藝技術改造方案的審核,生產作業過程中工藝技術的檢查監督考核工作,一類煤氣作業煤氣清掃方案、氣體置換方案以及送氣前氣體置換方案的制定及監督執行工作。
2.8人力資源負責人:全面負責煉鋼廠煤氣從業人員的配置、培訓及資格證書的辦理、審核等工作。
2.9組織宣傳負責人:全面負責煉鋼廠各類煤氣活動的現場組織、現場布置、宣傳等工作。
2.10各單位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區域內部的煤氣安全生產工作。
2.11各單位聯系人負責本區域內部煤氣生產、凈化、使用過程中各項工作落實,執行各項煤氣工藝安全管理制度,二類以下煤氣危險作業安全方案制定,特殊情況下的煤氣事故預案啟動落實工作。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