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編制、修訂高爐系統各崗位作業標準、危險源辨識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崗位人員規程、作業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二)負責組織高爐系統各崗位職工安全作業標準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實施和安全技能的指導。
(三)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推廣應用以及工藝技術變更過程中,必須有同步的安全技術支持,提高并保持本質安全性。
(四)組織高爐作業區各崗位危險源辯識和評價工作,并定期進行更新完善。
(五)每周參與作業區安全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協調解決。
(六)穩定高爐操作,保證除塵設施的完好使用,協調區域現場生產,對高度及以上危險源點實行受控管理,監督安全隱患的查處、檢查,掌握緊急狀況下的事故應急處理,并對員工及時培訓。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