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分廠廠長和書記的領導下,對分廠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管理;負責組織相關管理技術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識別與更新。
(三) 組織完善所轄區域的各崗位危險源辨識和危險源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及安全作業標準編制和現場執行情況的并檢查與監督,實現動態管理,監督檢查所轄區域危險場所危險源控制管理工作及現場處置預案事故的編制、演練與實施。
(四) 對發生的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組織現場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并報告給上級主管領導。
(五) 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或施工現場進行綜合檢查,對查出的各類隱患按“四定、三不推”的原則及時以“隱患整改通知單”的方式安排整改并跟蹤驗收整改情況。
(六) 對由于某種客觀原因暫時解決不了的隱患問題,必須組織相關人員制定可靠防范措施,以書面形式或監督作業區以書面形式給相關崗位人員、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安全告知。
(七) 檢查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職責落實情況,每月對所管轄各區域做出綜合性安全管理評價與考核。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交底以及其它與職責履行有關的記錄。
(八) 負責相關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三同時”工作;組織相關人員編制與完善現場處置預案,并按規定定期組織演練。
(九) 審核檢修期間各崗位安全措施,加強各項檢修管理制度和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煉鐵廠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做好特殊工種人員的取證和復審工作,嚴禁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
(十) 加強各類安全防護器具、用具的管理與檢查工作,禁止崗位人員使用失效或過期的防護器具、用具。
(十一) 對煉鐵廠范圍內發生的各類人身傷害事故承擔管理責任。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