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協助廠長抓好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向廠長負責,對安全生產負具體的領導責任,對職工在各項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二)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負責生產組織和生產控制過程安全生產“五同時”的貫徹和落實。
(三) 堅持“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從生產角度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四) 審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文件,落實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查處作業過程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法勞動紀律的行為;
(五) 審議決策安全管理目標、中長期技改方案,計劃、組織制定并實施煉鐵廠的事故現場處置預案,保證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六) 定期組織綜合安全生產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安排處理,確保煉鐵廠安全生產有效運行。
(七)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聽取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的匯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
(八) 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出現的各類人身傷害事故承擔主要管理責任。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