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電氣點檢員是本區域電氣設備、設施安全運行的具體負責人,對涉及本區域發生的各類電氣設備事故負有直接責任。
第二條 每天對本區域的電氣設備、設施的安全、防火及消防控制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立即整改,暫時無法整改的制定防范措施并組織落實。
第三條 全面掌握本區域危險源,對施工單位履行安全告知義務,并檢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第四條 在檢維修作業前負責停、送電的安全條件進行確認,對施工單位特殊工種作業證審核,施工過程中認真執行停電掛牌制、換牌制,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和考核。
第五條 在動火作業前檢查落實動火措施,動火結束后負責對現場進行驗收。
第六條 每周負責區域內的保護裝置試驗,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進行整改,整改不了的制定防范措施并落實。
第七條 負責監督實施檢修計劃當中電氣安全隱患按時整改,確保電氣設備、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第八條 發生電氣設備事故時,組織搶修,并負責搶修過程中安全措施落實。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