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須穿戴整齊勞保用品后,方可進入工作崗位。
2. 開始混砂以前,必須先空載運轉檢查混砂機是否運轉正常,確認后,方可進行作業。
3. 每次石英砂的裝入量不得超過最大核載的10%,必須保證運轉時砂不能飛出機盆外。
4. 黏結濟加入量必須控制在(3.5-4.5%)之間,根據氣候情況適當調節。混制時間必須達到(面砂5-7分鐘;背砂3-5分鐘)之間。
5. 面砂和背砂交換混制時,必須將機盆內清凈后方可混制,不允許背砂(水分含量過高)殘留部分混入面砂之中。
6. 機器遠轉全過程不允許將手和工具進入機盆內。
7. 混制好的面砂和背砂必須分開堆放,距離不小于1米,并用塑料布掩蓋,不允許大面積與大氣接觸。
8. 混砂和造型屬交叉作業,應盡量避免碰撞。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