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各級行政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協助貫徹執行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程序文件、作業文件,并接受上級安全部門的業務指導。
2、負責組織對新職工(含實習、代培、調轉、參觀人員等)進廠、工段復工人員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和考試,定期對職工進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作好每年的考核、上報工作。
3、協助領導開展定期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自查和專業檢查,對查出的問題進行登記,上報,并督促按期解決。
4、負責組織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例會,安全日活動,開展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競賽及總結先進經驗等。
5、經常檢查職工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對于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有權停止生產,下令操作人員撤離危險區,并立即上報領導。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提供防范措施,負責傷亡事故和違規違制的統計上報。
7、根基上級規定,督促檢查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的正確使用。
8、負責夏季“五防”和冬季“五防”工作的布置和檢查落實及考核。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人事勞資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保衛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財務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供銷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化驗室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質檢科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責任考核制度
鋼鐵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焊機使用與維護安全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辦法
壓鑄車間生產管理制度
鑄造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度
安全管理獎發放與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