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運高溫液態金屬必須采用冶金鑄造起重機。司機室等高溫作業崗位應當采取隔熱、降溫措施。
2、高溫液態金屬地面運輸車輛應當采用專用運輸車輛,并設置安全監控系統。冶金鑄造起重機和專用高溫液態金屬運輸車輛應實行安全標志管理制度,沒有采取安全標志的冶金鑄造起重機和專用運輸 車輛,不得吊運、運輸高溫液態金屬。
3、吊運高溫液態金屬的冶金鑄造起重機應當按規定經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定期檢驗合格方可投入運行。
4、高溫液態金屬的運輸設備應有耐高溫、防噴濺的措施,設有完善可靠的制動措施。廠區內裝載高溫液態金屬的運輸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km/h。
5、盛裝高溫液態金屬的容器設備的耳軸應定期進行檢測檢驗。
6、吊運的高溫液態金屬液面應保持與容器口至少300mm的距離。
7、高溫液態金屬吊運及運輸車輛應當與建構筑物質檢保留足夠的安全距離。會議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人員密集場所不得設置在高溫液態金屬的吊運(運輸)影響范圍內。
8、裝運高溫液態金屬的轉運車輛,不得在煤氣、氧氣、氫氣管道下方和有易燃易爆物質的區域停放。高溫液態金屬運輸線路附近以及罐坑,不得有積木。
9、應定期對高溫液態金屬運輸車輛進行定期安全檢查、檢測、維修和保養,發現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
冶金企業車隊安全生產責任制
冶金企業生產車間安全生產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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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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