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清理完庫壁掛料,應先將庫內立腳處的松軟物料清理干凈,鋪好長木板或竹跳板后,方可離開軟梯、吊籃或吊盤,站在木板或竹跳板上清理庫底物料。
9)從庫側門進入儲存庫內清理庫底堆積物料,如果將庫內清理的物料放到最低后,庫側門推不開時,則可割開庫側門放料。小心清理出安全平臺,并評估其處于穩定狀態后,在監護人員的指導下,從庫側門進入一人,腳下鋪墊木板后逐漸擴大安全平臺。
評估安全平臺穩定后,逐漸增加入庫作業人數,但入庫總人數不得超過1)的規定。
10)可用鐵鍬、鎬、鋤等工具,逐個水平層面向下清理庫底堆積物料,每個層面作業高度不得超過50cm。在上一層面沒有清理完畢之前,嚴禁到下一層面工作。
11)清庫人員操作時,注意腳下踩穩,并有可靠的退路;小心使用工具,避免傷人;注意觀察物料有無坍塌的危險。
12)清理后的物料應通過下料口及時放出。放料時庫內操作人員必須撤離儲存庫。
13)可采用鋼釬或高壓空氣將庫底下料口周圍物料清理疏通。
如果儲存庫長時間運行導致庫底物料結塊,形成堵塞,可先將庫底下料口設備拆除,將下料口周圍的物料清除,以便庫內物料的放出。但下料口周圍必須拉警戒線,10m范圍內嚴禁站人,并懸掛警示標志。
14)清庫作業必須做好監護工作,清庫作業人員必須始終保持精力集中,每次入庫作業時間不宜超過60 min。時刻保持安全意識,警惕庫內物料的滑落、塌陷。
15)清庫作業過程中,始終必須實行統一指揮,專人負責。
16)清庫作業完畢,及時清理現場,收好工器具,恢復設備、設施到正常狀態,關閉庫門。
6.6驗收要求
清庫結束的驗收要求:庫壁無掛料,庫底無堆積物料,物料下料順暢。
6.7安全防護措施
6.7.1嚴格按照《危險作業管理制度》要求辦理危險作業申請單,大風、雷雨天氣禁止高空作業。
6.7.2 清庫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防塵口罩、防塵風鏡、手套,穿好防滑勞保鞋,攜帶呼吸器。服裝應合身,袖口、褲腳須用帶子扎緊或穿專用防塵服,不準穿硬底鞋和帶釘鞋。入庫前檢查所有的安全防護用品、工具、設施,包括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軟梯、吊籃、吊盤等,不得出現焊接損壞、化學腐蝕、機械損傷等情況。
軟梯、吊籃、吊盤應符合承載力要求。
6.7.3 安全帶和安全帽應符合國家標準。安全帶要使用全身式安全帶,應高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掛方法。嚴禁用繩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帶或僅在腰部系扎一字形安全帶。安全帶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安全帶必須牢固可靠。
安全繩應采用消防安全繩,不能多人共用。
6.7.4 清庫必須安排專人在庫外監護清庫作業,庫外監護、庫內作業及庫下卸料人員配備專用對講機聯絡;庫內操作人員攜帶報警器,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報警;庫下配備對外聯絡的固定電話等通訊工具。
庫外指揮、監護與協助人員的總數應超過入庫人員數量的1倍以上,不得擅離職守。
6.7.5 遇到緊急情況,庫外監護人員應迅速拉拽安全繩和軟梯、吊籃或吊盤,將庫內操作人員拉出庫。
6.7.6 嚴禁人工清庫與高壓水槍、高壓氣體、空氣炮、庫壁振動等同時作業。
6.7.7 嚴禁人工清庫操作和放料同時進行。
6.7.8 庫內作業時,庫頂人孔門必須打開,庫側門盡量打開;庫頂收塵器排風機打開,使庫內空氣處于微負壓流動狀態;庫頂收塵器排灰閥必須關閉,防止收塵灰排到庫內。
6.7.9 煤粉儲存庫清庫安全防護措施
1)清理煤粉儲存庫的工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參照8.2執行,但注意口罩應選擇防毒口罩,手套、服裝應為棉質,不得穿戴化纖類服裝、手套。
2)清理煤粉儲存庫前,把庫內煤粉盡量放出。進倉前開啟庫頂收塵器,同時打開庫頂人孔門和庫側人孔門,使倉內保持流通狀態,抽風一小時以上,并須進行庫內CO氣體測量,保證清庫人員入庫時CO濃度為0。
3)窯運轉時,將收塵器灰斗物料放凈。清庫之前,電動閥、袋式收塵器回轉閥、庫料位計斷電,關閉庫底助流空氣系統氣源。
4)進庫前先測量煤粉儲存庫內的溫度,確認庫內無煤粉自燃方可進庫。如停機后庫底部溫度超過80℃,或者庫頂殼壁溫度達85℃,表明煤粉已在庫內自燃,應禁止進庫。
5)嚴禁在煤粉儲存庫內或庫附近吸煙、點火或動火作業;禁止把火柴或易燃物品及其他非必需的物件帶進庫內。
6)如煤粉儲存庫底部周邊或四角有積煤需靠近鏟除時,應先放置跳板。跳板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寬度,并須放置牢固。照明橡皮線和燈頭絕緣應良好,照明燈不準埋入庫內積煤中。
鏟除積煤應使用木質工具,防止產生火花,引發火災。
7)清庫過程中,如發現庫內殘留的煤出現自燃,清庫人員應立即撤到庫外,關閉庫頂袋式收塵器廢氣入口擋板及卸料閥,以保護袋收塵器。滅火措施有:
向庫內注入高壓蒸汽或二氧化碳。
向庫內注入N2 ,觀察其溫度、壓力變化,直到恢復正常為止。確認火源完全熄滅后,方可繼續進行清庫工作。
6.7.10 在清庫作業中,所有需要關閉的電器開關、設備、設施都要掛上安全標志牌,禁止任何人擅自動用與儲存庫相關的電器開關、設備、設施。
6.7.11 清庫完成后,操作人員離開儲存庫時,應注意庫內外環境差異導致的含氧量、冷暖變化。
6.8 環境保護與衛生防護措施
6.8.1 在清庫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噪聲及其他污染物的防治與排放應貫徹執行國家現行的環境保護法規等有關規定。
6.8.2 清庫收集的物料應全部回收利用,不得拋棄和產生二次污染。
6.8.3 清庫操作過程應重視工業衛生,采取相應措施。衛生設施應考慮到清庫操作的順利進行,在有污染和危害之處懸掛標志。
6.9 應急處理
6.9.1 清庫期間,相關的指揮人員、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生產骨干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6.9.2 清庫現場配備適量的防暑降溫藥品;配備簡單的醫療救護用品。現場安全監護人員應具備簡單的救護常識,如人工呼吸等。
6.9.3 清庫期間,必須備用一輛救護用車,司機隨時待命。如超出工廠的救助能力,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醫療機構發出救助請求。
6.9.4 現場救助完畢后,要保護好現場,以便事故分析和總結經驗教訓。
6.10 作業人員的職責
6.10.1負責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實施作業任務。作業前應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應采取的安全措施。
6.10.2確認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
6.10.3遵守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清料作業安全設施與個體防護用品。
6.10.4應與監護人員進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報警、撤離等雙向信息交流。
6.10.5服從作業監護人的指揮,如發現監護人員不履行職責時,應停止作業并撤出作業現場。
6.10.6在作業中如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作業監護人發出信號,迅速撤離現場。
6.11監護人員的職責
6.11.1 對清料作業人員的安全負有監督和保護的職責。
6.11.2了解可能面臨的危害,對作業人員出現的異常行為能夠及時警覺并做出判斷。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和交流,觀察作業人員的狀況。
6.11.3 當發現異常時,立即向作業人員發出撤離警報,并幫助作業人員逃生,同時立即呼叫緊急救援。
6.11.4 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
6.12 審批人員的職責
6.12.1審查《危險作業申請》的辦理是否符合要求。
6.12.2到現場了解具體情況。
6.12.3督促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6.13 作業過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業的按照相關作業管理制度執行。
6.14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集團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7.考核
7.1違反本規定者,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相關制度執行。
7.2本制度由生產技術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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